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保障开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开发区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广西—东盟经开区在辖区范围内各个重要路口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超员、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发现电动自行车首次违法的对驾驶员进行身份登记和开展交通安全学习10分钟,同时协助开展交通管理20分钟,对于非首次交通违法的由交警十一大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十一大队大队长黄琳表示,整治行动将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在整治期间力争实现“一个下降、两个减少、三个提升”总目标。通过进一步加强路面整治,强化对开发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及其损害后果,遏制交通乱象发生。截至10月23日,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95人次,劝导、教育电动车驾驶员1665人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3800份。